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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院】关于做好2023年暑假前后本科教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04 来源:本科生院 3131

校教务字2023〕071号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2023年春季学期普通全日制本科教学环节于2023年7月1日结束,2023年秋季学期正式上课时间为2023年9月4日。为了便于各学院(部)和有关单位及时安排好本科教学有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期末有关教学工作安排

期末本科教学工作主要包括学生选课、考务管理、教师登分、毕业生成绩归档等方面。

1.学生选课安排。2023年秋季学期选课工作已于6月14日开始,6月30日17:00结束。退补选时间为9月18日至9月22日。请各学院提醒学生及时查看课表,如有需要,请在退补选阶段及时选课。

2.教师登分管理。已结束教学任务的教师,请于7月5日17:00前上网完成学生成绩的录入工作。暑期进行的实践性教学环节及延期登分课程,请任课教师在9月9日17:00前完成成绩录入工作。

3.在校生学年学分清理。各学院请于7月7日前完成在校学生的学分初步统计工作。对未达到规定学分的学生,学院务必在暑期将其学分统计初步结果和可能给予的学籍处理告知学生本人和家长,并要求这部分学生按时返校核对学分。请各学院注意留取学生联系方式

4.毕业生成绩归档。2023年春季学期毕业审核结束时间为7月6日17:00。请各学院务必认真整理毕业班学生学籍成绩档案,将正常毕业学生学籍成绩表打印2份交本科生院审查盖章,一份成绩表送档案馆学生档案室,归入学生个人档案,另一份成绩表送学校档案馆,归入学校档案。具体归档时间按档案馆通知要求。

5.实验教学资料归档。各学院在放假前应认真做好实验教学资料归档工作,包括实验报告、实验课程安排表、实验成绩材料、实验指导书、实验项目变更、实验改革等相关材料。

二、暑期有关教学工作安排

暑假期间,持续推进5·30行动计划,落实有关教学准备工作和审核评估自评自建整改工作,协同做好在校生和教师教学体验等调查以及常态数据的收集工作,主要包括教学条件建设、实验室安全排查、学科竞赛准备和实习实训组织、数字教学资源建设、教师教学能力培训提升等方面。

6.审核评估自评自建整改工作。请各学院根据审核评估工作方案和本科生院发布的《关于开展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学院自评自建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各学院本科教育教学自评工作整改问题清单,逐条列出整改时间表,于8月30日前逐项完成整改。要充分发挥全体教职工的作用,针对薄弱环节,扎实开展整改工作。

7.教学条件建设。请相关学院利用暑期集中精力做好2023年度“中央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教育教学改革专项”等国拨经费项目的执行工作,按执行计划认真完成相关设备采购和验收工作,确保专项经费的执行率;做好2024年度“中央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申报工作及迎接教育部专家入校检查准备工作。

8.实验室安全排查。请各学院务必安排好暑期实验室安全值班,全面开展安全排查,消除事故隐患,并做好实验仪器设备维护和保养。对暑期利用实验室开展学科竞赛活动的师生做好安全教育和过程管理。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水,重点做好危化品、气瓶、特种设备等方面的管理,确保实验室安全。

9.实习实训教学工作。利用暑期开展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省级实习实训基地和其他人才联合培养基地的实地考察和联络工作,重点了解基地教学运行管理情况、学生校外实习实训教学效果以及企业兼职教师承担实践教学任务等情况。

10.学生学科竞赛组织与指导。暑期将开展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电子设计竞赛和数学建模等相关竞赛的赛前培训工作,相关学院应成立工作专班,充分调动指导教师和参赛学生的积极性,做好参赛参训项目的跟踪指导和条件支持。

11.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推进。请相关学院高度重视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研究工作,暑假期间协同指导教师为学生团队开展项目研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12.毕业设计(论文)抽检工作。请各学院做好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督查和抽检准备工作,重点考察设计(论文)资料的完整性、相关设计(论文)的选题意义、逻辑结构、专业水平以及学术规范性。

13.专业认证工作。请相关学院进一步落实交通工程、制药工程、采矿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七个专业工程教育认证专家组入校考查准备工作。

14.微专业建设工作。请各学院组织相关专业,依据微专业建设规划,制订培养方案、课程大纲、学生选拔方案与流入流出机制,做好微专业项目申报筹备工作及开课准备工作。

15.混合式课程建设工作。请各学院成立专家组,根据学校要求,积极做好混合式课程的验收工作;秋季学期,学校将继续开展混合式课程建设,请各学院通知本单位相关教师暑期提前做好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准备工作。

16.课程思政微课大赛准备。请各学院利用暑假积极做好第三届课程思政微课大赛申报准备工作,原则上2023年课程思政示范课程负责人、课程思政项目申报教师以及2022年6月后新入职教师应全员参赛。

17.教学创新大赛准备。请各学院提前统筹做好申报准备工作。湖北省教学创新大赛预计将于2023年12月-2024年1月开展申报工作,因申报材料需提交2个学时的教学实录,请通知相关教师提前筹备,结合教学任务进程,安排好准备工作。

18.责任教授与名师年度考核。根据特色专业责任教授与精品课程教学名师管理办法,2023年秋季学期将对2018年度聘任及续聘的特色专业责任教授与精品课程教学名师开展聘期考核,对2019-2020年度聘任及续聘的特色专业责任教授、精品课程教学名师、专业建设团队开展年度考核。考核工作拟定于9月开展,请通知相关教师做好准备。

19.教师本科教学质量评价。请各学院结合教师本科教学质量评价文件(校教字〔2021〕56、57、58号文)及学院实施细则,做好2022-2023年度教师本科教学质量综合评价,拟于9月发布综合评价结果,该结果将作为后续职称评审、优质优酬发放等工作的依据。

20.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结题验收。请各学院暑期对教育部立项的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进行全面梳理,督促项目开展,9月推荐优质项目参加学校组织的结题验收工作。

    21.2024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调研工作。请各学院成立专项工作组,仔细剖析2021版培养方案及其执行情况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广泛开展针对国内外一流大学相关专业本科人才培养工作的调研,面向国家和区域社会经济发展重大战略需求,全面优化本科人才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体系,做好培养方案的顶层设计,在调研、分析和论证基础上,8月底前形成调研报告。

三、2023年秋季学期开学前有关教学工作安排

2023年秋季学期开学前有关教学工作主要包括课程的补(缓)考、开课准备等方面。

22.开学补(缓)考安排。学校将于2023年秋季学期开学前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组织2023年春季学期已考试课程的补(缓)考工作。请各学院通知相关学生暑期做好复习,按时参加补(缓)考,遵守考场纪律。

23.开课及学期初教学检查工作。在校本科生2023年秋季学期正式上课时间为9月4日,所有公选课、通识类个性课程从第一周开始上课。2023年秋季学期教学任务及课表以9月1日之后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查询的数据为准。请各学院及时通知任课教师、学生按时上课,重点加强第一周课堂教学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4.2023届毕业审核收尾工作。暑期回国复学毕业生或通过2023年秋季学期预备周补考后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可在开学第一周申请毕业。之后复学或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将于下一年审核毕业申请。

25.学分替换及课程认定。请各学院教学办于9月9日前在教务系统内完成转专业学生学分替换操作,并通知转专业学生自行在教务系统内完成个性课程认定申请。

26.青年教师助教工作。请各学院根据《武汉理工大学青年教师助课工作实施意见》,落实好2023年秋季学期青年教师助课工作,开学三周内根据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的具体通知要求,在教务系统中完成教师线上申请及学院审核工作。

27.教学日历上传。10月8日前2023年秋季学期所有任课教师需在教务系统中完成教学日历上传工作。其中,多名教师合上的课程,需在教学日历中明确分工,确定各章节的授课教师

28.实验教学安排。2023年秋季学期预备周内,有新增实验课程(含课内实验)的学院需提交相关课程实验项目信息;开学前三周内,承担实验教学任务的学院及任课教师需在实验教学系统填报实验教学安排。

29.课程资源建设及教材支持保障工作。数字资源中心要做好理工智课教学平台建设和课程资源建设、教材线上预定缴费以及教材精准发放等工作。

请各学院将暑期前后本科教学工作安排传达给师生,对暑期进行的教学环节予以妥善安排,切实做好暑期前后各项教学相关工作。

 

 

本科生院

                                 2023年7月4日